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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空間的設計
城市開放空間的設計可分為兩個階段:總體城市設計和局部城市設計。城市開放空間作為城市設計的重要內容,在不同階段的城市設計過程中研究的項目和深度也有所區(qū)別。在總體城市設計中,應明確城市重要開放空間的結構分布及公共活動中的內容、原則、規(guī)模和性質,分析城市開放空間與交通、步行體系的聯系,應根據整體性、連續(xù)性和有機性原則,側重城市開放空間系統(tǒng)的設計。局部城市設計階段要確定:城市公共開放空間(含地上和地下)的位置、面積、性質和權屬;公共空間的活動設施與交通體系和步行體系的聯系;對公共開放空間及周邊建筑的設計要求和控制原則。
開放空間的設計具有以下三個明顯特點。為了減小人類活動對自然環(huán)境的不利影響,通過生態(tài)設計的鄉(xiāng)土植物造園來增大城市棲息環(huán)境的小斑塊面積、加強斑塊間的連接,將生態(tài)系統(tǒng)完整性理念應用到植物設計,蓄留城市雨水和可滲透性開放空間鋪裝技術等方法,也不斷應用到開放空間建設實踐中。開放空間的設計要關注不同人群在環(huán)境中的行為反應和人們對開放空間的認知及感受,通過更多的調查和觀察來改善、營建人性化開放空間。開放空間的景觀設計特色、風格與國家民族文化緊密聯系,我國城市化建設中應該關注與開放空間相關的歷史文化遺跡、傳統(tǒng)聚落等的保護和傳承。
城市開放空間中的環(huán)境設施和建筑小品在空間的實際使用中,按其內容和用途可分為休息設施、衛(wèi)生設施、公用設施、環(huán)境標識、標志與標牌、阻攔誘導設施、綠化設施和其他設施等。環(huán)境設施是指城市外部空間環(huán)境中供人們使用、為人的活動服務的一些設施。完善的環(huán)境設施會給人們的正常生活帶來許多便利,給人們提供休息、交往的方便,體現足夠的舒適性和藝術性,為城市空間環(huán)境帶來積極的影響。
建筑小品則一般以亭、廊和廳等各種形式存在,或單獨設于空間中,或與建筑、植物等組合成半開敞空間。但同時許多飲料店、百貨店、郵筒和電話亭等又具有獨自的功能。
郵筒和電話亭均是城市中心的基本建設內容,也是城市公共場所中的通信設施,它們的位置狀況不僅反映城市公用事業(yè)的水平,也標志著城市生活的節(jié)奏和效率,是城市景觀的組成之一。郵筒一般固定設在街道路口,電話亭則主要分布在主要街道、廣場和公共活動場所的人流集散地。電話亭設計和布置要求美觀大方,與環(huán)境特點相協(xié)調,做到既容易被使用者發(fā)現,又不過分奪目。室外座椅應設置在公共性強的地方,如商業(yè)廣場就需提供一些供人們休息的空間和座椅,方便行人舒緩體力和情緒。步行專用道上也可以在一定的距離內設置座椅,結合樹木、花壇和亭廊等設施,創(chuàng)造輕松、愉快的休息環(huán)境。
無障礙設施的普及程度是反映城市文明的標準之一。城市環(huán)境是面向大眾開放的空間,作為城市景觀主要內容的環(huán)境設施也應體現對所有人的關心,城市環(huán)境改善與創(chuàng)造的目標是建立使健全人、病人、孩子、青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都沒有任何不方便和障礙,能夠共同地自由生活、活動的城市。所有步行道和步行廣場,凡是地面與進入建筑時有高差的地方均應設計方便步行或輪椅攀登的坡道。在步行專用道路區(qū)域內,為了給殘疾人、老人等行走困難者提供方便,應結合步行空間的設計,在適當的間隔設置帶座椅的休息場所。設計公共場所的廁所時,須考慮為殘疾人專設廁間。另外,公用電話亭的設計也應考慮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問題。
綜上所述,城市開放空間中的環(huán)境設施和建筑小品要能夠滿足人們休息,使用安全、方便,易于遮蔽、界定領域等,還要注意美觀,并易于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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