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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安全設施都有哪些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對于保障行車安全、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設施系統(tǒng)應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應結合路網(wǎng)與公路條件、交通條件、環(huán)境條件進行總體設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應堅持“安全、環(huán)保、舒適、和諧”的理念,注重公路出行的安全性、方便性、舒適性、愉悅性,體現(xiàn)“以人為本,安全至上”的指導思想。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結合交通量的增長、運營需求與技術發(fā)展狀況等逐步補充、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應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JTGD81-2006)設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護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輪廓標等。
1) 護欄
護欄是一種縱向吸能結構,按其在公路中縱向設置位置,可分為路基護欄和橋梁護攔,按其在公路中的橫向設置位置,可分為路側護欄和中央分隔帶護欄;根據(jù)碰撞后變形的程度可分為剛性護欄、半剛性護欄和柔性護欄。
2)交通標志
公路交通標志的設置,應以不熟悉周圍路網(wǎng)體系的公路使用者為設計對象,綜合考慮周邊路網(wǎng)與公路條件、交通條件、氣象和環(huán)境條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設置標準,根據(jù)各種交通標志的功能和駕駛人員的行為特征進行合理設置。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要類型有:警告、禁令、指示、指路標志等。交通標志采用的顏色、形狀、圖形符號應符合現(xiàn)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2009)的規(guī)定;警告、禁令、指示標志的板面尺寸和指路標志的文字高度,應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JTG D81-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D81-2006)的規(guī)定;交通標志反光材料應采用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GB/T 18833-2002)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交通標志板所用材料應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JT/T 279-2004)的規(guī)定,厚度應根據(jù)計算確定;交通標志的支撐方式分為柱式、懸臂式、門架式、附著式四種,交通標志應設置鋼筋混凝土基礎。
3)交通標線
交通標線包括各路面標線、導向箭頭、文字標記、立面標記和突起路標等,其分類、定義、顏色等應符合現(xiàn)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 5768.1~3-2009)的有關規(guī)定。交通標線與交通標志應配合使用,其含義不得相互矛盾。交通標線涂料可分為液態(tài)溶劑型、固態(tài)熱熔型、液態(tài)雙組分、液態(tài)水性和抗滑型等,其技術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路面標線涂料》(JT/T 280-2004)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質(zhì)量檢驗抽樣及判定》(JT/T 495-2004)的要求。二級及以上公路應采用反光涂料。
4)輪廓標
輪廓標按設置條件可分為柱式輪廓標和附著式輪廓標兩類。輪廓標反射體的顏色分為白色和黃色。按行車方向,配置白色反射體的輪廓標應安裝于公路右側,配置黃色反射體的輪廓標應安裝于公路左側。輪廓標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內(nèi)。二級及以下等級公路的視距不良路段及連續(xù)急彎陡坡路段宜設置輪廓標,其他路段視需要設置輪廓標。雙向行駛的公路需要設置輪廓標時,應設置雙向反光輪廓標。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結合交通量的增長、運營需求與技術發(fā)展狀況等逐步補充、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應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JTGD81-2006)設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護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輪廓標等。
1) 護欄
護欄是一種縱向吸能結構,按其在公路中縱向設置位置,可分為路基護欄和橋梁護攔,按其在公路中的橫向設置位置,可分為路側護欄和中央分隔帶護欄;根據(jù)碰撞后變形的程度可分為剛性護欄、半剛性護欄和柔性護欄。
2)交通標志
公路交通標志的設置,應以不熟悉周圍路網(wǎng)體系的公路使用者為設計對象,綜合考慮周邊路網(wǎng)與公路條件、交通條件、氣象和環(huán)境條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設置標準,根據(jù)各種交通標志的功能和駕駛人員的行為特征進行合理設置。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要類型有:警告、禁令、指示、指路標志等。交通標志采用的顏色、形狀、圖形符號應符合現(xiàn)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2009)的規(guī)定;警告、禁令、指示標志的板面尺寸和指路標志的文字高度,應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JTG D81-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D81-2006)的規(guī)定;交通標志反光材料應采用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GB/T 18833-2002)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交通標志板所用材料應符合現(xiàn)行《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JT/T 279-2004)的規(guī)定,厚度應根據(jù)計算確定;交通標志的支撐方式分為柱式、懸臂式、門架式、附著式四種,交通標志應設置鋼筋混凝土基礎。
3)交通標線
交通標線包括各路面標線、導向箭頭、文字標記、立面標記和突起路標等,其分類、定義、顏色等應符合現(xiàn)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 5768.1~3-2009)的有關規(guī)定。交通標線與交通標志應配合使用,其含義不得相互矛盾。交通標線涂料可分為液態(tài)溶劑型、固態(tài)熱熔型、液態(tài)雙組分、液態(tài)水性和抗滑型等,其技術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路面標線涂料》(JT/T 280-2004)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質(zhì)量檢驗抽樣及判定》(JT/T 495-2004)的要求。二級及以上公路應采用反光涂料。
4)輪廓標
輪廓標按設置條件可分為柱式輪廓標和附著式輪廓標兩類。輪廓標反射體的顏色分為白色和黃色。按行車方向,配置白色反射體的輪廓標應安裝于公路右側,配置黃色反射體的輪廓標應安裝于公路左側。輪廓標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內(nèi)。二級及以下等級公路的視距不良路段及連續(xù)急彎陡坡路段宜設置輪廓標,其他路段視需要設置輪廓標。雙向行駛的公路需要設置輪廓標時,應設置雙向反光輪廓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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